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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202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二)2021年复学的退伍学生;

(三)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未申请国家资助,或少学年学费资助的学生);

(四)以上三类资助对象包括从学校走兵和从生源地走兵。

(五)本次申报对象不包括退役士兵。

注:退役士兵是指在服完兵役之后考入本校,且有自主就业证明材料的学生(新生入校报到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不属于退役士兵)。

二、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及流程:

1.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按要求填写并正反两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以下简称申请表I)。

2.持《申请表I》依次到财务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学校武装部签字盖章。

3.本人户名的中国交通银行银行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用于学费补偿发放),如从学校走兵,还需提供北京银行卡复印件(用于优待金发放)。

4.10月10日前,应征入伍学生应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申请表I》与相关银行卡复印件报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申请材料及流程:

1.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按要求填写并正反两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以下简称申请表II)。

2.持《申请表II》依次到财务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学校武装部签字盖章。

3.10月10日前,退役复学学生将《申请表II》、退役证书复印件、教务处开具的复学通知书复印件交学生资助中心。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务必将政策及《通知》及时传达给相关同学。

2.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2021年通过学校走兵,已将材料交至武装部的入伍学生可不用重复交材料。

3.学费补偿款将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请保证该卡可有效使用(未冻结、丢失、或日限额不足1万元)。

4.鉴于入伍的特殊性,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如遇变更须及时以电话方式告知大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1080206039。

5.大学生资助中心成立“2021年义务兵学费资助微信群”,申请学费补偿或学费减免同学务必请实名加入该群(学院+姓名),学校的相关附件、通知、工作进度也随时在线公布。二维码:

学生处

2021年9月17日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路48号第2幢从南数起第五间

邮编: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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